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

放膽一搏



我們的選擇,決定了我們是什麼樣的人──傑佛瑞.貝佐斯(Jeffrey Bezos),亞馬遜網路書店創辦人,一九六一~

一九九年代早期,貝佐斯是個電腦分析師,在紐約還投資了一棟房子。他發現網路以百分之兩千三百的速度在成長,並且判斷大家有一天會利用網路購物。最好的選項,似乎就是書籍和唱片了。若是販賣書籍和唱片,線上商店可以提供比實體商店還要多的種類,而且方便運送。貝佐斯認為,比起唱片業者,出版社這種競爭對手比較親和一點,畢竟當時唱片業已被六大品牌占據了。

當貝佐斯告訴老闆他要離職創業的時候,老闆跟他說:「這點子聽起來還不錯,但如果由一個原本就沒什麼好工作的人來做,應該會更好。」即使如此,貝佐斯靠著妻子的支持,還是離職去追夢了。

很多新創的網路公司都很厭惡「盈利」這種想法,認為目標應該是先快速紅起來,之後再賺錢。所以很多人快速消耗掉既有的資本額,快到來不及跟投資者說之後要怎麼讓他們回本,錢就燒光了。

○○一年網路泡沫化之後,亞馬遜(Amazon)顯然跟其他公司不同,它存活下來了。當年最後一季,亞馬遜的營業額有十億美元,利潤有五百萬美元。雖然利潤不高,畢竟還是賺錢。貝佐斯證明了網路零售業是一條可行的道路。

關鍵思想精萃
亞馬遜的程式是貝佐斯自己寫的,這名字當然是來自那條世界上最大的河川。網站在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始營運,第一天就因為訂購書籍有七折到九折的優惠,所以馬上收到訂單。貝佐斯跟為數不多的員工向供應的書商下訂,並把貨送出去。

開張第三天,Yahoo的共同創辦人楊致遠(Jerry Yang)寫了e-mail給他們,表示要將亞馬遜列為他們的「酷網頁」(Cool Page)。開張第一周後,亞馬遜已經有了一萬兩千美元的訂單,這個小團隊已經分身乏術了。到了十月,公司達到「一天一百張訂單」的紀錄;一年之後,更出現了「一小時一百張訂單」的紀錄!

貝佐斯還推出了「一按即下訂」的功能(還有專利),更讓書商驚訝的是,亞馬遜讓讀者可以自由發表書評在網頁上,甚至連負面的書評也可以。亞馬遜逐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網路零售商店,貝佐斯開始引進其他商品,包括CDDVD、數位音樂下載、電腦軟體、電動遊戲,之後還推出了電子產品等等。在成為「什麼都賣」的零售商店之前,根據《富比士》(Forbes)二○○二年的文章所述,上面販售的商品已經超過兩千萬個品項。

貝佐斯管理亞馬遜的方式非常數據化:全公司用了大約五百個可測量的目標來監控表現,百分之八十都是顧客導向的目標。貝佐斯非常重視客戶服務,公司要研讀客戶的抱怨和評論,並且針對客戶做出改變。在某些管理階層的會議上,還會擺一張沒人坐的椅子來象徵客戶:「這是整間會議室裡最重要的人!」

貝佐斯有著傳統零售業低成本、低利潤的心態,奢侈品或贈品在亞馬遜是很少見的,員工薪水也相對較低,甚至高階主管能擁有的股票也會受到限制。貝佐斯自己的薪水大約只在八萬美元上下,不過他這位創辦人的股票市價有一百九十億。

貝佐斯跟競爭永遠脫不了關係。他讓亞馬遜跟自己競爭,推出了「亞馬遜市集」,讓其他零售業者或個人賣家在亞馬遜網頁上販賣全新或二手的東西,跟亞馬遜的商品競價。在亞馬遜買下網路鞋店Zappos時,還是保留著自家銷售鞋子的頁面,直接與之相互競爭。二○○二年,貝佐斯甚至推出「亞馬遜網頁服務」,讓其他公司利用亞馬遜的電腦軟體專長、基礎建設和伺服器功能,這些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亞馬遜的最強優勢。

○○七年,亞馬遜推出了第一個自己的消費品:Kindle閱讀器。到了二一一年,又繼續推出Kindle Fire平板電腦。二○○七年,亞馬遜開始兌現對長期投資者的承諾:營業額增加了將近百分之四十,利潤翻了一倍,到達四億七千六百萬美元。貝佐斯非常相信長期的重要性,他在二年對《富比士》雜誌說道:「我們很樂意種下種子,然後看到它們長成大樹。」

貝佐斯也不停地投資。他曾向《富比士》雜誌表示:「我們一開始先從顧客端開始創新,然後再往回做。」貝佐斯認為這樣做是把重點放在顧客身上,而不是競爭,也因此讓亞馬遜有了利基。他還說:「別人早上梳洗的時候,都在想著怎麼領先競爭對手一步;在我們公司,我們都是想著怎麼幫顧客發明新的東西。」

領導實務應用
.不斷改良、不停創新
.注重顧客,並聽取他們的意見
.鼓勵競爭,即使大家必須更加努力工作
.把目標放在長期


以上摘自:《放膽一搏